对于平时七点半起床的人来说,见到早上太阳的时间很短。
新新旧旧,一栋栋连绵的楼房,簇拥的一条条狭窄的街道,输送着一群群前后各去的行人。
清晨我便大步出门,在短短的路程中,偶尔可以看到那亲爱的朝阳。
它仿佛在等我,就似我好像特意与它经过,只要没有浮云的阻挡,便总能见着它,那个时间点,它总是在那个固定的地方,不偏,不离,不失约,不闪躲,微笑,淡淡的望着我,站的好远,却又是很近的,使我几乎不用抬头,就能望着它的脸,迎上它轻暖,柔和的晨光,那随意铺洒,四下流淌,染亮整个世界的金色光河。
“早,我来了,你好吗?亲爱的清晨的阳光,见到你真高兴”,每次都会在心底默默与之对话,情不自禁,笑脸盈盈。它那可爱的光明,就是对我最好的回答了。然而,脚步却是不能停的,又得匆匆步入楼群的阴影,往其他见不到它的地方走去。
与朋友谈论晨光之美,对方与我说道他家门前初秋的木槿,薄雾褪去之后,晶亮透明的露水润满花色,似镶上金箔的水晶钻石,娇柔羞涩,清艳生辉。听着,我居然生出一丝小小的嫉意来,觉得那晨光是否偏爱那些花儿了,从地平线里一出来,就将自己的光与爱直直落落的抛过去了,映到了它们的脸上与心底,它们也坦荡荡一股脑儿都接受了,否则那花颜怎会如此娇羞欢喜呢?一转念又想到这早起的众生们,却有几人能够,在忙碌来去的脚步中停歇,不经意抬起头来,对这仿佛经过黑夜沉睡与洗涤的晨光道一声早安。这样,在人群中,晨光会不会显得更寂寞,因为无人看它,无人谢它,也没有多少的爱,给予它回报,这么一想,又不禁感觉到了一丝伤感。
其实知晓,太阳并不在意这些,只是我独自游思畅想,那,这些妒意是不应该的,虽然只是一闪念,如果我肯早点起床,站到高一点的地方,那应当就可以经常看见它从东方缓缓走过来的样子,还可以凝视它久一些,感受细腻的阳光温度在裸露的皮肤上越来越暖。那些伤感也不是必要的,不过是我的镜子罢了,但我愿意这样与它亲近。在我出生很久很久以前,它便活着,闪亮着,在我生命结束很久以后,它会继续熊熊燃烧的活下去,照耀我前世的前世的前世,还有来世的来世的来世,我想我每一世都爱它。
也许有一世,我可以用另一个身份,另一种思想,另一种状态,对它认识的更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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